1、用工单位有必要检查劳务派遣单位或许供给服务外包的单位是否已与员工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山东济南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2、用工单位有必要检查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有劳务派遣资质。
劳务外包公司说用工单位在处理与服务外包公司的联络上应持慎重的态度,尽量和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树立协作联络。目前在法则上关于劳动服务外包的界定很含糊,其法则特征无法进行辨识,因而只需客观行为更类似于劳务派遣的话,法院通常都会认定为劳务派遣联络。而往往一些服务外包公司是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最终用工单位存在被法院认定为与劳动者树立事实劳动联络的危险。
3、树立和完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或服务外包单位之间责任分担机制。
劳务外包公司认为一旦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或服务外包单位被法院认定为须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事前的的责任分担约好可为事后的责任分担供给根据,不论劳动者向用工单位还是向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单位主张权力的,一方承担责任后可根据该约好向另一方追偿超过自己该承担责任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