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六零分类信息网!老站,搜索引擎当天收录,欢迎发信息
免费发信息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 漯河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发布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税新政策问答集锦-生产企业篇8

2024/2/7 23:07:56发布17次查看
问: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是否必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答: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应提供,但是如果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能够提供其与综服企业签订的约定由综服企业提供包括报关报检、物流、代办退税、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的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属于委托代理出口协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以下简称56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第4目“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2目、第3目资料”之规定,则不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漯河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发布

VIP推荐

免费发布信息,免费发布B2B信息网站平台 -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沪ICP备09012988号-2
企业名录